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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特别提示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
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我局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00-4月2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三)交费及报名确认
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0年4月5日17:00。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0年4月1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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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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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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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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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市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有关事项。
附件:1.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5.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二级建造师△ 考试△ 通知
抄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此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5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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